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贴息贷款、对落户工作大学生提供购房折扣、给高级人才发放落户安家费、增加公租房提供生活补贴……武汉政府为留住大学生,出台了一大波福利政策,收好不要错过~
武汉最全创业政策解析
青桐计划带来的创业十条
2013年8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实施了“青桐”计划,也是武汉极具开创意义的“创业十条”。1市政府每年奖励100名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先锋。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苗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特区。3对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的创业企业,初次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第1年给予房租全额补贴,第2~4年连续3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4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市天使投资基金、创业种子资金,发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各区、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与创业种子资金,专门用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大学生初创企业。5设立2000万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16设立的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重点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为2年,并由财政全额贴息(包括基准利率上浮利息)。7对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对单个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风险补偿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承担60%、区级财政承担40%。11对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其3年内缴纳税收市、区留成部分,由财政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研发投入。9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与辅导服务,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面向特定大学生创业群体的服务能力。10将符合条件的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纳入武汉基本住房保障范围,由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规定集中组织申请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
光谷“创业十条”01
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新创企业经营范围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小微企业可按季度申报纳税。
02
经认定的创新型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单个孵化器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03
支持社会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照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04
支持高校院所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在“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业人才类企业或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实习实训4个月以上的,按照企业支付大学生工资待遇的50%,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每学生年补贴总额不超过6000元,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05
鼓励高校应用科技类科研人员及青年教师开展科技创业或到东湖示范区内企业进行有利于本职工作的兼职活动,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
06
支持高校设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7
对领军企业设立的内部创业基金,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单个企业出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08
推动天使投资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对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的,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单个孵化器出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09
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购置研发设备、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
10
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在孵化器注册、创业活动持续1年以上、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未实现就业的,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50%补贴,并按武汉市规定的同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创业专项资金
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国家级开发区为主体,每个开发区负责建成3家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中心城区至少建成2家区级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每个新城区至少建成1家区级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
对贫困家庭(享受低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成功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获资助七类项目可申报
2.“青桐计划”武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必须是大学生创业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是指大学生独自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并且是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其中,大学生是指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该项目申请较容易,但已列入市级科技计划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3.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项目资助共分5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
4.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特点为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并且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还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服务。
5.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项目:计划对200个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进行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在2011年以后在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均为市级以上)内注册的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支持领域包括互联网、电子商务、软件、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与服务等领域内的创新创业项目,支持额度为单个项目5万元。
6.武汉市“黄鹤英才”科技计划项目: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武汉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要求在国内外相关学科、行业领域有较高影响。2014年度申报成功者每人可获30万元一次性补助。
7、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起5年以内的大学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在武汉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武汉市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在武汉依法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在武汉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申请对象及条件
对在我市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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